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招聘公告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公开招聘公告
一、企业简介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资本金200亿元,是无码中文破解 政府批准成立、无码中文破解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截至2025年8月,公司资产总额2838.63亿元。自成立以来,公司连续7年获国内AAA信用评级,累计投入资本金数百亿元,保障全市高铁、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聚焦重大基础设施投融资运营、能源投资运营、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主责主业,培育形成了投融资、能源投资、资产管理、产业投资、综合安防、人力资源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优势。
二、招聘岗位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1名
三、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领导公司法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有效服务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发展。
(二)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党委会、董事会议题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性。
(三)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含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实施,牵头完善公司及所属企业法律及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制度。
(四)负责公司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公司法律业务培训制度。
(五)对公司及所属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公司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六)指导所属企业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工作,对其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七)负责法律中介机构的选聘、管理及评价工作,对法律中介机构出具的各类法律意见、尽职调查报告、方案等进行内容和质量的审核把关,并在此基础上发表独立的法律意见。
(八)其他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 熟悉各级国资监管政策及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 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8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且满足以下任职资格条件中任意一条:
①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且担任正处级(或相当层级)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副处级(或相当层级)职务5年以上;
②在央企(含所属二级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国有企业担任法律事务机构主要负责人2年以上,或担任专职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
③在大中型民营、外资等非国有企业担任专职总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机构正职负责人3年及以上;
④高校、科研机构法律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且近5年在央企(含所属二级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国有企业担任过董事、监事;
⑤在大中型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5年以上且近5年在央企(含所属二级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国有企业担任过常年法律顾问或董事、监事的执业律师。
4.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原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者在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前已取得法官资格、检察官资格或律师资格。
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以上工作经历年限、任职年限、年龄、取得学历和职(执)业资格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30日。
(二)禁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 受到过党纪政务重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业处罚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 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调查的人员;
4. 曾因渎职或工作失误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受到单位经济处罚的人员;
5. 按公司任职(岗位)回避相关规定需回避的人员;
6. 处于竞业限制期间的人员;
7. 患有重大疾病,不适宜从事相应岗位的人员;
8. 有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
五、薪酬标准
按照公司有关薪酬标准执行。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报《总法律顾问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亲笔签名)、学历证书、有关资格证书、无犯罪证明等证明扫描件及从事法务工作业绩说明材料(3000字以内)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为:“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姓名”;或通过“国企优聘”(//www.cqrc.net/gzw/index/)投递。请勿重复投递。
七、选聘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选聘工作,选聘程序包括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或背景调查、党委会研究、人选公示、聘用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考察(背景调查)、公示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公司决定是否递补或重新招聘。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面试情况等因素,公司有权调整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八、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二)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公司将对报名资料严格保密,资料收取后恕不退回。
(三)请应聘者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023-60310069),贺老师(023-632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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